終於還是簽不下這神經病的工作條約
在阿松詢問我何時可以簽好後給他~
"我沒法繼續做下去!"我說.
他臉色微微訝異,"你意思是?!"他說.
"我沒法繼續工作,看離職有什麼要簽的我簽一簽吧"我回.
於是就在這"黃道吉日"(3/13)決定離職
事實上,3/13是我出社會第一份工作去小黃房屋的報到日.
9年後的這日,卻是慶幸準備逃離一個不適合的工作,也很妙.
隨著年齡漸長,每次換工作,都是一次元氣大傷.
但爛工作,沒有未來,無發展性,更像是慢性癌症,你只是假裝不見.
當發現末期那天,
你的職場人生可能也已經去了大半,只剩年邁和一堆不知名病痛.
話說這家磁磚公司,是年前我在網路上看到.
去面試了一次,面試主管阿松跟我聊了寮我過往經歷.
原以為在房地產界這些年經歷可以讓我談薪取得好些的價碼.
結果相談甚歡後,給了我一個32k的社會新鮮人薪.
仔細的判斷一下,這咖只是可面試,但他沒握核薪的權力.
最後只給我一句歡迎來報到,如果可以後天就可以來~ : )
並請我在該日下午回覆電話給他-
回家後,仔細思考了一下-
覺得瓷磚產業可以結合過往經驗,對這方面也可學些knowhow
不只工作上,日後自用,朋友挑磚,也都有實質的幫助-
加上,少有公司會在年前叫你報到(=賺到六天年假薪資)
於是當日下午我回覆給阿松,我願意前往報到工作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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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天,一上班時間前往報到,
其實這天也什麼要做的,畢竟隔日就要放假了
主要是協助公司作環境大清潔整理.
但繳交證件後,一直提醒公司要記得幫我加保.
一方面這是法規,另一方面,沒加保,我就沒六天的年假薪資
年前報到也沒啥意義,
助理告知我,她有詢問阿松,阿松告知有完成加保.
當天就做著很無趣的刨除地板殘膠和洗公務車的清潔
直到傍晚六點下班,度過了第一個上班日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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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後,問題開始湧現~
第一,遲到沒了全勤,而全勤占薪資2000?!
年後,公司舉辦三天的教育訓練,地點在台北-
阿松人很好,願意到公司載幾位同事一起出發.
但偏偏她自己會遲到,於是第一天教育訓練
八點多上國道,九點要在內湖根本天方夜譚.
這我用膝蓋想就知道的事情,它偏偏就是發生.
而從學弟口中知道,遲到根本是該死的事
因為公司全勤是兩千,遲到一次就沒了!(幹)
他馬的松哥,你面試都沒跟我講耶!(很會藏嘛)
但我不是月初第一天報到,所以當月本來就沒兩千
哀號的是學弟,他辛苦上班,卻被這笨蛋搞掉兩千(慟)
第二,出社會工作以來首次被丟包!
當天上完課,台北大雨,六點多拖著疲壘的身體.
想到還要回鶯歌,就覺得很疲累,沒想到,松哥竟要
我跟學弟自己搭車回去(WTF)
原來他們當晚有主管的春酒餐敘,要我們自力救濟
馬的,你友餐敘你要早點講阿,我們就自己去就好.
不是上了一天課,已經夠累,竟然在這時刻丟包我們!
尤其鶯歌公司交通又不便,這樣搞我們是算什麼(怒)
且我和學弟去地下室,剛好看到松哥車要開出來
我們拍他車,竟然直接開走,更是讓人無法忍受(幹)
最後,悲情的我和學弟,坐公車去松山站,轉火車搭回鶯歌
錯過了鶯歌˙的公車時刻,兩人再搭計程車回鶯歌換車下班
第三,丟包一次不夠,你有丟第二次嗎!?
學弟隔天學乖了,他說他要自己騎車去,避免北爛松又大遲到
隔天,北爛松是沒有遲到,但傍晚下課時,他說他要留下一段時間
我天真的以為,助理也在,不可能助理不回去吧?!
結果,助理搭乘同事的車先走了,慘烈的我,又再次被丟包-
我是菜逼八,根本不熟同事,助理要搭同事的車也不講,馬妳個逼咧-
第四,春酒ˋ直接去坐素食桌?!
公司沒尾牙,有春酒活動,但要同是先去布置協助(馬的真是笑死人)
好險我當天社區招開區權會,上午十一點才從社區離開,一路趕往台北
到時,同事們在電梯口喇低賽歡迎要招待的上下游廠商.
一路喇到開桌,結果開桌後,我菜逼八坐在靠近門口沒關係.
唯一一桌素食桌,就是我這桌(林北都想翻桌)
我又不吃素,為啥要特地千里迢迢開車來這裡吃素(我還阿彌陀佛咧)
這也太不尊重人了!上了三道菜越嚼越沒滋味,本來想直接撤了~
後來,董事長特助協助下,終於可以安插去一桌葷桌,
雖然當天下午有事還是提早走了,但至少啃了幾口肉聊表安慰.
第五,業務?!工務?!外務?!傻傻分不清楚~
我應徵的是業務工作,結果常常在廠內搬磚,黏扣帶,作揖些工務的事.
跑建材行,要自己搬磚上車,再自己開車載去客戶端,卸貨加裝飾.又變成外務
業務=工務+外務+司機/三位一體/這樣只有32K?!,老闆你答嘛好阿~
最後,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-超級不平等條約
前面的不爽不滿,硬是吞了,學弟受不了阿松很摳,又跟他說沒什麼獎金機會
所以三月初先跑了,而我比較有義氣,還陪阿松去了一趟中南部出差.
出乎意料的倒是中南部同仁人都不錯,還招待吃飯等.
但最後一天,延遲回台北,又讓我一個人搬磚,我就知道這公司不能再待了-
回程,阿松問我這次初差都還OK吧!(O你媽的)我差點直接跟他說:不爽幹了~
但既然人還在公務車上,也正在回程路上,我便隱忍不發-
最重要的是,阿松給我了我一份公司服務同意書,
內容有: 1.未滿兩年不得離職,如離職需60天前提出,並須經過人資同意
2.未滿兩年,人員須賠償教育訓練課程費用,一堂$3000,一共5堂共$15000
他媽的,你公司比勞動部還大尾!勞動部也只要提前20天提出,你要提前60天?!
賠償教育訓練費用?!這什麼鳥課程,都是同仁上去分享,也沒有半個講師講課,
你跟我說離職要賠償!?(是要笑破我內褲嗎?!)我當場生氣的跟阿松說這份我不會簽
最後,他很真實的把我意見上呈董事長-
董事長剛好有天待客人來廠選磚,阿松很"識時務"的把我招去,直接跟董事長直球對決
結果董事長直接開宗明義說這合約內容他不會妥協,就是依照內容,如果我不同意簽屬
即刻離職也沒關係,大家沒輸沒贏.然後跟我哭窮說公司都沒賺錢,明年年終也可能發不出來
我們教育訓練的便當都是成本.教育訓練的時間也都要給付薪水...blabla
我笑了,因為我知道可以離職了,辛苦了董事長,我知道開公司很不容易,要讓大家有口飯吃.
但你跟我菜鳥講說你都沒賺錢我也愛莫能助,且跟我說明年年終岌岌可危,誰還想待阿(囧)
塊陶,又是一家恐怖的公司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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